想直接参与监督物业服务?
你的机会来了~
为贯彻《年全省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方案》部署,落实省住建厅决定在全省开展选聘千名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工作要求,加强和改进我市物业管理,进一步延伸物业管理监督的触角,扩大物业管理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形成*府监督与社会监督合力,市住建局印发《大连市选聘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工作方案》,将于近日组织推荐名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不过要想成为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
以下这些要求
你可要看仔细了
9月5日—9月20日期间——凡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熟悉《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热心支持物业服务质量监督、住宅小区建设,具有较强正义感,在住宅小区内具有较高威望;
具有较强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的离退休干部、老*员、共青团员、妇女、青年、大学生志愿者等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的市民,都可以报名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
市民申请时,应持所居住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本人身份证至房屋所在社区,填写《申报辽宁省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登记表》,经审核通过后即可推荐至省住建厅。省住建厅依据选聘的条件、要求,对推荐的参聘人员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人员,聘任为辽宁省物业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并颁发义务监督员标识,任期2年。文字:大观新闻大连日报记者吉存
图片:大观新闻大连日报记者王华编辑:佟宇静美编:秋菊校对:张*责编: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