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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9/16 2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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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互动服务至上

我们是离你最近的力量声音

《*务服务便民热线》

今天上午9:00—10:30,大连新闻传媒集团FM.3《*务服务便民热线》直播节目,邀请了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孙淑芬及有关处室负责人作客直播间,就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及执法等相关话题,与听众网友互动交流。

民有所问我有所应

民忧所盼我有所办

提问

Questions

解答

Answers

Q

网友A:我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可不可以自己申请缴交住房公积金?

戳视频↓↓↓

肖晗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筹资处

这位网友提的问题很好,这可能也是现在我市很多自由职业者关心的一个*策。根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在大连市行*区域内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已领取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执业资格证书的自由职业人员,可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1-3倍,由职工自主选择确定,缴存比例统一为12%。

申请材料也非常简单,拿着本人的身份证,个体工商户的话拿着营业执照,自由职业者拿着从业资格证,到中心办事处签订一个缴存协议,就可以每个月自动扣划,享受的贷款和提取*策与正常缴存职工是一样的。

一样一样滴!!!

这个可以有!!!

公积金小贴士:

利率有多优惠?能贷多少?首付需几成?

■公积金现行贷款年利率是多少?

目前首套房贷款利率为1-5年2.75%,6-30年3.25%,二套房首付6成、利率为首套房利率1.1倍,即1-5年3.%,6-30年3.%。

■现在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款多少钱?

(1)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单人40万元,双人70万元;

(2)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单人33万元,双人58万元;

(3)普湾新区、长兴岛经济区、花园口经济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单人28万元,双人47万元。

■办理公积金贷款应该预交多少首付?

借款人办理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按以下情况区分确定:

(1)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款总额的30%,但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的,首付比例可降至20%;

(2)购买房改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款总额的30%;

(3)购买存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交易价与中心认定的评估价较低值的40%,但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且房龄在5年以内的,首付比例可降至30%;

(4)自建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评估价的40%。

借款人办理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款总额的60%。

Q

王女士:我已经办理了直管公租房购买手续。想了解,可以提取公积金吗?额度是多少?夫妻双方都可以吗?

戳视频↓↓↓

肖晗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筹资处

你好,王女士。您说的就是现在我市正在出售的公有住房,承租人要买产权,是吧?!这个提取,等到你交完这个公有住房售房款以后,办理完产权证,拿着我市的不动产证书,并且拿着国有住房出售专用票据,就可以过来提取。本人、配偶都可以提,提取额度不超过你的购房的总金额(专用票据),并且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前一个月的账户余额。

号外·号外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可以使用公积金!

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出台了《大连市共有产权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暂行规定》:职工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可一次或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即每次购买产权均可申请提取购房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购买发票或收据明示时间的前一个月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人所支付的购房款总额。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住房公积金有支持!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支持,今年初出台了《大连市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策规定:大连市行*区域范围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在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同一套房屋加装电梯按比例分摊的自筹建设资金扣除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的自筹资金。如职工及其配偶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

职工申请提取前,建设单位(委托人)在加装电梯工程验收合格后,到房屋所属行*区域辖区内的市公积金中心办事网点递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备案后,职工再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加装电梯住宅的房屋权属证书、实际支付费用的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拨单》,配偶参与提取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向备案办事网点申请办理。

民有所问我有所应

民有所盼我有所办

左:大连新闻广播主持人然声

右: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孙淑芬

领衔作客直播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孙淑芬说,目前全市共有近3.5万个企业,万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在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策上发力,今年3月1起,调整修订了《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策。新办法有三大亮点:

1

全面规范了贷款审批发放,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关于住房套数的认定规则、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的住房类型,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保障资金运营安全。

2

适当放宽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异地贷款条件、降低贷款展期业务的申请标准,满足职工群众不断增长的住房贷款需求,切实帮助中低收入职工群体解决住房困难、减轻还款负担。

3

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出台《大连市共有产权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暂行规定》,为我市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优惠*策支持,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多渠道保障住有所居方面的重要作用。

#

今年上半年

为1.54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5亿元

分别同比增长36.28%、37.5%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亿元,同比增长17.1%

有效满足了缴存职工多样化的住房消费需求

Q

网友B: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存的吗?单位不给交怎么办?

戳视频↓↓↓

吴建群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稽查支队副支队长

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交的,现在社会上有这样的观点:住房公积金只是一种福利待遇,不强制缴交,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效益情况决定缴交或者不缴。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都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当”办理。“应当”在法律上即为“必须”“强制”之意。可见,为在职职工缴交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还特别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维权的热点问答

·如果单位效益不好,是否可以申请停缴住房公积金?

答:按照《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连续亏损1年以上,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不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50%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标准是多少?

答:我市缴存单位可在单位、职工各5%-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能高于单位、职工各12%。具体执行比例完全由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盈利情况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或未给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答:这类投诉一直是公积金行*执法的热点问题。目前,仍然有部分单位不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建立单位公积金账户或未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严重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新设立或者录用新职工的单位,应当自设立或者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手续。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直接办理缴存登记或者账户设立手续,并依法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欠缴职工公积金,职工怎样维权?

答:职工首先应尽快将单位违法行为投诉到公积金执法部门,以免久拖增加案件处理的难度。欠缴职工公积金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单位整体欠缴公积金。这类投诉,职工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通过电话、网站、信函、现场等方式进行投诉;二是单位欠缴个人公积金,职工须以实名方式进行投诉,并准备相关的举证材料。

单位欠缴公积金的违法行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一直按固定金额交有问题么?

答: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若职工工资每年都有变化,单位按固定金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存在问题的。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为职工办理转移的,应该怎么处理?

答:这类投诉近期比较多,大多是职工与单位存在钱财、物品、协议等方面的矛盾,单位以此为理由拒绝为职工办理转移、托管等公积金手续,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根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启封等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办理。经中心督促,单位在30日内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直接办理;同时对单位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大连住房公积金服务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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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不断优化、拓展网上服务厅、手机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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