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套分别位于大连、深圳的房产,总价值上千万元。这笔数额不菲的遗产,成了76岁爷爷和22岁孙女两度对簿公堂的直接原因。
年3月,大连市民高先生因病去世。他身后留下了一笔巨额遗产——位于大连中山区的4套房产和位于深圳西湖大厦的一套公寓。其中,位于中山区长江东路的一处公建面积达到多平。这些房产的总价值上千万元。
高先生没有留下遗嘱。根据法律规定,他有三个第一顺序继承人:父亲高爷爷、母亲刘奶奶、女儿小高。
76岁的高爷爷和老伴刘奶奶离婚近30年了。儿子高先生去世后,这些房产的分配问题也成了摆在三个第一顺序继承人面前的难题。不过年5月11日,高爷爷在女儿(逝者高先生的妹妹)高女士的安排带领下,去大连市公证处做出了两份《放弃继承权声明》,放弃了对5套房产的继承权。根据这份声明,刘奶奶和小高继承了这5套房产。
但到年,高爷爷突然对自己当年作出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不认账了!他向法院起诉了前妻刘奶奶和孙女小高。高爷爷的理由是:我被骗了!
这位7旬老人称,年儿子去世后,女儿找到自己说:母亲刘奶奶和侄女小高提出了这样的分配遗产建议:她们共同支付高爷爷万元人民币,而高爷爷声明放弃5套房产的继承权。老人觉得自己年纪大了,要那么多房子也没用,就同意了,并有了后来公证放弃继承房产的举动。眼看着房产已经被孙女和前妻“瓜分”了,但时隔数年,自己一直没有拿到两人当初承诺的万元钱。
而刘奶奶和孙女小高则表示:根本不知道所谓“万元放弃继承”这件事。刘奶奶说,自己和高爷爷离婚近30年了,儿子高先生去世前一直跟自己生活。而小高则表示,姑姑和爷爷之间说过什么有什么纠纷她不清楚。“房产继承是由法院调解继承的。”小高认为,爷爷是在无理取闹。
那么,这起案件中的“关键第三人”——高爷爷和刘奶奶的女儿,小高的姑姑高女士到底做过些什么承诺呢?“我没有向他(指高爷爷)承诺什么,我也不是遗产的继承人。我只说我有钱就给他,等我有钱,我给老头万元。我和遗产不发生关系。”
高爷爷将孙女和前妻同时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支付万元,或者推翻自己当年“被骗”之后做出的放弃继承声明。法院审理认为,第三人高女士对高爷爷的承诺,并未获得小高和刘奶奶的授权,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法院驳回了高爷爷的诉讼请求。
高爷爷不服,向大连市中院上诉。市中院审理认为,高女士虽然承诺自己确曾向父亲做过承诺,承认存在欺骗成分。但她强调,这都是自己的说法,侄女小高和母亲刘奶奶并不知情。而小高和刘奶奶也未对高女士的承诺作出授意。
而高爷爷在继承问题上,在公证放弃继承权之前从未与另外两位法定继承人即孙女小高、前妻刘奶奶直接协商,缺乏应有的谨慎而轻易将没有代理权的第三人向其作出的承诺当做二被告委托而为。同时,第三人高女士并非遗产继承人,不是上诉人所为公证放弃继承权民事行为的相对方。高爷爷因女儿高女士的欺诈承诺而造成的损失,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高爷爷的诉讼请求。(图片来自网络,文图无关)
刺锅子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