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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10 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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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社和律师事务所综合法律事务部民生诉求

夫妻有一套经济适用房,年就已经离婚了。房子归当时申请人男方,现在女方准备买父母的产权房,女方一直没再婚。到交易市场办理登记时电脑不让登记,需要到住房保障中心办理传递单,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国土房屋局

根据《大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规定,申请家庭在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已享受货币补贴后,申请人离婚的,按照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不能继续享有经济适用住房的一方,可予以办理新购房屋产权登记,但不能再申请享受保障性住房。您可持双方身份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户口本、经适房房产证、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收条、拟买商品房房产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到住房保障中心窗口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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