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配合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提升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自年11月9日起
原在五一广场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
办理的企业自建自用和开发企业商品房项目
首次登记所有业务
将全部迁至大连市公共行*服务中心
集中办理
结合市行*服务大厅设立的
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
企业只需“进一次门”“跑一次腿”
有效节省了时间成本和办事成本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再受理以上业务
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