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区国税局打造公平公正税收执法环境
--普兰店区国税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纪实之二
今年以来,围绕大连市国税局和普兰店区委区*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办税负担,普兰店区国税局深入践行简*放权要求,制定出台《规范进户执法实施办法》并全面实施,从源头上严格管控进户次数,杜绝税务人员“随意进户”、“任意执法”,努力为纳税人打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税收执法环境。
原则+流程,全面梳理执法事项区国税局明确进户执法原则。进户执法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能不进户的,或者可进可不进的,均不进户,且“逢进必批”;同一年度内,除违法案件检查等特殊事项外,原则上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各部门开展工作应首先利用征管信息进行核实分析,尽量减少进户执法次数,特殊情况需要进户的,应履行审批手续;梳理进户执法事项。组织专门人员,从征管规范、稽查规范、出口规范等文件中梳理出14项可实地进户执法项目,包括纳税评估、税收违法行为处理、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稽查实地检查、税收优惠后续日常管理、出口退税申报审核等事项。在进户事项、核准流程、进户时限等方面列出具体要求,全面规范进户执法。
区国税局严格进户审批流程。围绕“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审批在前、进户在后”的原则,要求班子成员进户必须提前报备;中层正职进户必须逐级报送至主要负责人核准同意;中层副职以下人员进户须逐级报送至主管局长核准同意,以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
对于上级税务机关布置的税收*策宣传、疑点核查、执法督察、风险应对等临时性事项,以及本局有关业务部门因工作要求确实需要发起实地核查的,区国税局规定由负责该事项的业务指导部门发起提请,列明进户执法依据、进户执法范围、进户执法人员、进户执法时限等事项,经主管局长同意后报经“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进户执法。
改革+完善,保障*策协议落地区国税局研究开发并推广应用“行*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出台考勤及请休假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在人事管理上全面保障办法的实施。
在机构人员设置上,区国税局采取办法以降低规范进户执法后可能存在的内外两个风险:回撤税务所,取消管户制,突出流程的扁平化,设置部门专门从事风险管理及优惠备案后续管理,防控内部风险,完善案头分析、风险提醒、分级应对机制,引导纳税人采取自查自纠的方式处理税务风险问题,防控外部风险。
日常管理上,区国税局充分挖掘应用现有各征管系统信息。例如在落实税收优惠*策上,利用现有系统协力开展三级监控确保%落实;在风险信息核查上,充分利用决策二包开展分析应对;在风险推送上,充分利用大数据,排查并分类推送信息;加强与地方*府部门合作,与地税、工商、财*、经发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定期获取第三方信息,保障规范进户后涉税信息获取的渠道畅通;与法制办、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开展评议,监督税务机关文明执法行为。
区国税局规范进户执法全面实施以来,从地方*府以及与纳税人座谈交流、满意度调查等渠道反馈来看,收到了令人满意的效果,今年以来,来自大连市局、民心网、民意网、、地方*府等多个投诉举报渠道的统计显示,其中反映该局税务人员随意进户、执法不文明等问题的相关投诉件数量为0。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对普兰店区国税局执法方面的满意率达到%。
文字:高畅制作:王冬辉
制作:普兰店区国税局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