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年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号),我校即将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发放对象
年度内毕业并有求职意愿且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3月10日前已落实就业的学生不在补贴范围)。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三、报送程序及要求
需提供材料如下:
1.《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要贴照片,不能漏项,生源地以户籍为准,“学生诚信承诺”要用黑色签字笔手抄并签字,填表时间统一填写年3月10日);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需经、年审核);
3.户口簿;
4.本人身份证;
5.学生证;
6.以本人身份在大连地区办理的指定银行借记卡(各区市县指定银行目录见附件2)。(大连市外生源需办理农业银行借记卡)
7.《大连市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明细表》(见附件4,纸版电子版各一份,纸版须由学院(系、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材料按名单顺序排列)
四、注意事项
毕业生提交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无法认定其家庭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须提交户籍地县区级民*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截至申请日仍享受低保待遇的有效证明。
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招生就业处按要求报送材料,经县区复审、财*部门核定后,年5月26日求职补贴资金将拨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以上通知的文字及附件表格材料已经上传至公邮里面了,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自行下载查看、打印填写(位置见下图所示),并将所需材料于2月28日之前交到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