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

首页 » 常识 » 问答 » 大连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委托应
TUhjnbcbe - 2021/4/28 5:46:00
北京中科医院几级 http://baidianfeng.39.net/a_ht/210414/8846512.html

点击上方“中国招标”,每天轻松获得招投标与*府采购专业好文章


  近日,大连市财*局发布《关于市级财*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造价咨询工作要求的通知》(大财建〔〕37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财*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提出专门要求。


  《通知》指出,财*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机构的委托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包括工程预算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审核、决算编制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等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应结合项目特点、内容及本单位性质提出造价咨询合同的内容及服务范围,招标文件、合同及造价咨询费预算报财*部门审核后实施。


  《通知》强调,常规造价咨询工作仅包括工程施工类内容,不包括设备购置、咨询服务、信息化建设等非工程施工类内容。非工程施工类内容的计价工作应由建设单位自行开展,可以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可研编制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协助完成,不额外计取造价咨询费。


  《通知》明确,预结算审核工作的造价咨询费包括基本费和追加费两部分,其中追加费根据有效审减额与追加费费率的乘积计算,预算审核工作的审减额追加费费率上限为2.1%,结算审核工作的审减额追加费费率上限为3.5%。开展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的项目,不再计取审减额追加费。


  《通知》同时要求,应严格要求施工企业等结算编制单位切实提高结算编制的质量,落实结算编制单位主体责任。审减5%以内(含5%)的审减额追加费由财*资金承担,审减5%以外部分的审减额追加费由施工企业等结算编制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标文件、合同或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施工单位等结算编制单位的责任进行明确。


  因造价咨询企业未正确履职造成财*资金损失且无法追回的,相关损失由谁承担呢?《通知》对此问题也进行了回应,指出这类损失有造价咨询单位承担,《通知》鼓励造价咨询机构通过购买造价咨询企业责任险的方式提高赔偿能力。

☆END☆

年《中国招标》杂志!点击订阅吧!

您想成为招标投标行业里手吗?

想更了解招投标领域吗?

别着急,《中国招标》杂志来帮您!

招投标与采购领域的知识服务提供商


  《中国招标》杂志,国家级招标采购专业期刊。全球发行,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11-/F。每月一期,每期页,逢月6日出版。年6月1日在北京创刊,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工信部*府采购中心)主办、《中国招标》杂志社出版,是招标采购领域最早拥有国际、国内双刊号的专业期刊。

订阅方式:

全年12期,每期30元,共计元。

联系人:

李风荣-(

1
查看完整版本: 大连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委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