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大连市出台了《大连市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解决大连“夹心层”的基本住房问题,实现“中端有扶持”。
对于“共有产权住房”
许多市民十分关心
问
申购人应该
具备哪些条件?
问
受理时间
以及方式是什么?
问
需要准备哪些
申报材料?
年10月28日,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开展年大连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工作的通告》,启动年度大连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工作。
本次共有产权住房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绿清南园(原辽宁警校、中海英伦观邸旁),共套房源(建筑面积共计.69平方米)。
由市*府指定专营机构大连市国有房屋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对外销售,销售均价为元/平方米。
具体内容请见《通告》↓↓↓
关于开展年
大连市共有产权住房
资格申请工作的通告根据《大连市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年度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计划,定于年10月28日启动年度大连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一
受理范围
㈠共有产权住房申购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45周岁以下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有稳定收入。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均无住房。
有稳定收入是指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我市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倍数,即三口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的2倍;二口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一口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5倍。
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有严重失信行为或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已购买保障性住房。
二
受理时间及方式
1.受理时间:年10月28日(星期三)至年11月11日(星期三)6:00~22:00
2.受理方式:申请人采用电脑端在线填报的方式进行申报,访问国房集团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