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双*线掉头
车窗抛物品、乱停车......
您是否想对这些现象说NO?
目前,大连市正在开展
“文明同行”交通环境提升行动
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即日起
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对我市中心城区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
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高新园区)
八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举报有奖
八类违法行为及奖励标准交通肇事逃逸造成人员伤亡的,每起奖励元;造成护栏、交通信号灯等道路基础设施损毁的,每起奖励元;造成车损的,每起奖励元;同一起交通事故不重复奖励。
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车辆(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以上的,每起奖励元;被举报的违法行为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每起对举报人追奖元。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公安交管部门未注册登记的号牌(含临牌)以及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每起奖励元。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每起奖励元。
擅自改变机动车(摩托车除外)外形或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每起奖励50元。
机动车逆向行驶、双*线掉头、在禁止掉头的路口掉头,每起奖励20元。
机动车实线并道、车窗抛物以及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每起奖励10元。
30条主干路街占用机动车道违法停车(驾驶人不在车内情形),每起奖励5元。
如何举报市民群众可通过大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