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群内家长的讨论非常“紧张”,大多是关于小六归口、户口、积分、指标生的*策。大家对相关*策还不是非常清楚,今天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给大家参考。先来看一下去年的官方*策解读:《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每年变化不大)。各位家长可以收藏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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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生*策
对于即将小学毕业升入初中的学生家长来说,首先需要了解一个名词“指标到校”,完整的表述就是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策(以下简称“指标到校”*策)。
所谓“指标到校”,就是在初中升高中录取时,从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中确定一定的招生指标分配给大连市户籍的初中本学区在籍学生(即“指标生”)。
市教育局依据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数和市内各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将市内各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标生”的指标分到市内各区,各区再将分得的每一所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指标生”数分配到各个初中。
中招录取时,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择优录取“指标生”。也就是说,对大连市户籍学生,如果在本市初中学习期间都在本学区就读,初中升高中时就享受“指标到校”*策;如果在本市初中学习期间有过不在本学区学校就读的经历,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策。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连取得学籍并就读至少满一年且在初中期间没有不在本学区就读经历的,户籍在中考报名开始之日前进入大连市的,初中升高中时可以享受“指标到校”*策(年户籍转入时间截止到4月底)。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从年开始我市普通高中取消了择校生录取批次。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根据考生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先录取报考统招志愿的学生(高分段志愿),再录取“指标生”。
年,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生的比例占总计划的70%,同一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不同初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分数差控制在35分以内。因此,这里提醒各位家长,是不是“指标生”,对学生今后初中升高中会有很大影响,因此,即将面临小学升初中的学生家长们,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学生初中期间不在本学区就读对将来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各种不利影响。为了初中升高中时能享受到“指标到校”*策,请让即将升入初中的孩子到本学区学校就读。
什么是“本学区”?
上面在介绍“指标到校”*策时提到一个“本学区”的概念。判断一个学生是否是本学区学生(也就是“指标生”),主要依据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家长”)的房产证和户口簿(以下简称“两证”)以及学生实际居住地。因贷款购房暂无房产证的,须提供学生家长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贷款保险单、完税凭证等原件。
学校接收学生入学,原则上要求户口簿和房产证一致,如果因特殊原因造成“两证”不一致,以学生家长房产证为准安排学生入学。有多套房产者,以实际入住的房产证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生入学。学生家长有独立房产证但另外还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按学生家长独立房产证所在学区就近入学。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区教育行*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和有利于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调配到指定学校就读:
01
学生家长无房产证而在其亲属或租借他人房屋居住的
02
学生家长无独立房产证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的03
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的
04
在非住宅性质房屋居住的
05
因房屋动迁暂未回迁且无房租房的
06
其他情况
以上几种情况,都要到区教育行*部门统一指定的学校就读。对不服从调配自行选择学校者,就是非本学区学生,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策。
02
小六归口
对于一些没在学区内小学就读被认定为“学区外”(本市户籍的学生不在房产证地址所在学区内学校就读)或“借外”(非本市户籍的学生不在房产证地址所在学区内学校就读)的学生,为了让他们在将来初中升高中时享受到“指标到校”*策,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年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请家长持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为学生办理回学区内学校的转学手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六归口”。
具体办理流程为:
1.家长向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大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2.家长持《转学联系表》、房产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先后到→转入学校(即“两证”所在地的学区内学校)→转入学校主管区教育行*部门→现就读学校主管区教育行*部门办理。因贷款购房暂无房产证的,须提供学生家长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贷款保险单、完税凭证等原件。
办完“小六归口”手续后,学生可以继续在原来小学学习,小学毕业后“对口直升”到学区内初中学校,秋季开学后直接到学区内初中学校报到即可。如果不办理“小六归口”手续初中不在学区内学校就读,学生在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策。
“小六归口”具体办理流程
①现就读学校→②学区内学校(户口簿、房产证所在地学校)→③学区内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行*部门→④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行*部门。
(具体的招生咨询电话、地点等以学校通知的时间为准)
大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安排
(去年的通知单)
03
学区认证
第一次:小六归口5月31日前(年规定时间,每年差不多),根据学生家长户口簿、房产证及其实际居住地等情况,做好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学区认定工作,认定结果书面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和家长。
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小学不在学区内就读的学生办理转回学区内学校的手续(即“小六归口”)。
第二次:初一学区认证初中一年级新生接续学籍系统小学毕业学籍信息。初中学校利用学籍系统“招生入学”功能招收对口小学毕业生,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在新学期开始10日内完成初中一年级新生在学籍系统建立学籍工作。学生入学报到后,各初中学校要重新核实、完善《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将学生家长签字确认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永久存档。学生信息有变化的,学校须将相关证明材料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在初一入学后会进行学区认证,认证后会发放确认单,家长签字后收回存档。
第三次:初三学区认证很多家长以为初一认证结束就万事俱备了,其实初三还有一次学区认证。一般在12月份~1月。小编咨询了一些初中学校,有的学校已经认证结束了,有些学校正在进行中,也即将马上结束。
学生需提供家长的房证,户口本,或者购房合同,发票,或者转让证明等材料进行学区认证。
04
转学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准予转学:
(一)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市县)(不含市内五区)迁移。
(二)因购房家庭住址发生迁移且学区发生变化。
(三)学生家长跨省、市、区(市县)(不含市内五区)工作调动。
(四)随迁子女及其家长的居住地跨省、市、区(市县)(不含已在市内五区就读的随迁子女)迁移。
(五)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或参加中考。
(六)学生家长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人(含武警)工作调动,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
(七)因市*动迁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居住地发生变化。
(八)学生接受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可视情况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
小六下学期、初三不能转学!小学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初中毕业年级的学生不办理转学(回户籍地参加中考除外)。
办理转学的程序
(一)本市转学程序
1.学生家长向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大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
2.家长持《转学联系表》、居住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先后到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办理;
3.转入学校将双方学校及其学籍主管部门盖章的《转学联系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上传至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核办。
(二)由外地转入大连
⑴学生家长持有效的《大连市居住证》、户口薄、居住证明以及转出学校从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学校印章的学生基本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家长填写《转学联系表》;
⑵家长持上述材料原件到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办理;
⑶转入学校将学籍主管部门盖章的《转学联系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上传至学籍系统中发起申请并核办,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核办;
⑷转入学校在其他三方核办完成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⑸跨省转学的,待学生入学报到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相关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劝退和开除学生。
◎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复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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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解答
1.“小六归口”后到初中开学前,因购房家庭住址发生变化如何就学?
“小六归口”后到初中开学前,如果因购房造成房产证地址和户口发生变化且学区已改变的,请家长在9月1日新学期开学前务必到原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及时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在转学手续没有办完之前,暂时先到原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就读,待转学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才能到新购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就读。如果没有全部办完转学手续就到新购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就读,大连市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就会把学生自动列入“未报到学生”名单中,在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策。
2.进入初中后,关于转学有哪些规定?
◎进入初中后,如果因购房造成房产证地址和户口发生变化且学区已改变的,家长应及时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初三年级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对于无房产证租赁房屋者,无论是本市还是外地户籍,初中阶段不允许以租房地址发生变化作为转学的理由。
◎对在小学毕业学区认定时已经有两套或多套房产者,初中学区以“小六归口”时选定的初中实际居住的房产证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生入学,升入初中后不再办理两套或多套房之间的转学手续。例如,某家长有A、B两套房,如果“小六归口”时学生选择初中在A房学区上学,初中学区就是A房学区,升入初中后,就不再办理A房学校和B房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
3.是否允许将学籍空挂在学区内学校而到另外学校就读?
根据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给不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空挂学籍,也不得招收不办理转学手续的其他学校学生就读。如果学生将学籍空挂在学区内学校而到另外学校就读,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将对空挂学籍进行异动处理,学生即使以后再回到学区内学校,初中升高中时也不享受“指标到校”*策。
06
官方解答
小编还整理了大连民意网上对于学区等问题的官方解答,供家长们参考。
01
学区房入学
家长提问:
我在甘井子区亿达春田买的春田小学学区房,现在装修好了即将入住,去春田小学咨询准备让孩子转过去,校方说目前学员已满,准备转入的学生都在排队,有转出的才可以转入。想咨询一下,这是哪个部门的规定?一个班级有多少人算是满员?像这样的新小区,如果没有人转出,孩子就都不能就近入学了吗?有没有解决办法?
甘井子区*府回复:
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获悉,按照大连市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学生转入学是以监护人的户口和房产证为依据,并以实际入住为前提,办理转学需要根据学校学位的实际情况,如果学位已满,应由教育部门统一调配到周边有学位的学校。关于班额,按照省定标准,小学原则上应在40人以内,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为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的入学,春田小学已远超此人数限制。根据您的描述,您才装修好,还未搬到新家,为了家人的健康,不建议您这么早入住,但请您放心,只要符合条件,相信学校都会做好安排。我们也与学校进行了沟通,每年的学期末学校都会对登记欲转入的学生做实际入住的调查核实,也都合理的进行了安排。因您未留电话,所以无法与您本人进行沟通。
相关问题您可以直接电话与我们进行联系,学校,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感谢您对甘区教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