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后大连市街道路名称变化及特点(2)
(五)改革开放以后
年大连市进行了地名普查,同时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对市区道路名称进行了调整,对一些称谓不雅、含义不健康的道路名称进行了清理。使地名成为国家经济建设和人们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次调整有以下特点:1、保留民族传统中吉祥词汇的名称。如:民康街、普照街、丰登街。2、沿用历史地名。如:青泥洼街、黑石礁街、甘井子街。3、用自然地理特点命名,体现海滨城市自然景观。如:滨海东路、浪花街、海洋巷。4、用已故中外名人名字命名。如:中山路、鲁迅路、高尔基路。
5、用国内行*大区、省、市、县名称命名。如:华北路、东北路、北京街、沈阳路。6、用树木、花草的名称命名。如:柳林街、白兰街、水仙街。7、用具有纪念意义的节日命名。如:八一路、七一街、五四路。8、用国内山川名称命名。如:长江路、*河路、白山路。9、用道路起止名称组合命名。如:香周路(香炉礁至周水子)、甘周路(甘井子至周水子)、甘海路(甘井子至海茂街)。10、将某个地区名称群体化。如七贤岭地区有:七贤路、七贤南路、七贤东路、七贤中路、七贤西路。11、将某个名称顺序命名。如:工一街、工二街、工三街。12、反映历史姓氏聚居特点。如:杨树街、李家街、傅家庄街。13、用新潮时尚的词汇命名。如:高新街、数码路、科海街。
14、用老地名中某个字的谐音得新名。如在马栏子(马栏广场)周边地区,用“栏”字谐音“兰”来命名道路,放在第一个字:兰青街、兰秀街、兰玉街、兰田街。15、由老地名引伸或派生出新名称。如:沙龙街、沙跃街,是由沙河口派生得名。(六)最新地名规定年12月12日,大连市人民*府发布了《大连市地名管理规定》,对地名的命名、更名应遵循的原则做出6项规定:1、有利于维护国家领土主权、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有利于对外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避免重名和一地多名,避免使用生僻和容易产生歧义的字。市区和乡镇内的街道、居民居住地及路、街、巷,不得重复使用同一名称,应避免同音。不得使用行*机关、基层组织的名称来称呼居民居住地。3、各专业部门和单位,使用具体地名称呼“港、台、站、广场、厂、店、校”时,应与当地地名相统一。
4、地名要能体现当地的历史、地理和文化特征。名称应科学、简明。5、地名一般不应使用人名,严禁使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命名。6、尊重当地群众的愿望,对于多民族聚居地区,在地名上有争议的,应通过协商来确定名称和用字。到年底止,大连市已有命名的路、街、巷条、广场17处、公园14处。随着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大连城区发生巨大变化,市区不断扩大,新街路和新小区井喷式发展,对城市地名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地名已成为现代城市的重要名片,本地人以优美的地名自豪,外地人由地名来认识新地方、新城市。因此地名工作要适应经济建设的发展,既要做到科学规范,又要具有民族特点,文化内涵和地域色彩。大连作为发展中的国际化大都市,应该充分利用能体现城市特色的地名资源,来宣传丰富的自然景观和生态文化,提高海滨城市的知名度,使之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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