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院公开招聘医护人员的公告》之规定,经资格审查、初选、考核、面试、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补充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年1月27日至年2月2日,名单如下:
影像医师1人:何**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年2月2日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医院组织人事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联系-,联系人:单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