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辽宁省教育厅出台了
《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作业管理“十要求”》
规定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
严禁家长、学生代劳!
↑点击链接,查看“十要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要求”
回应广大家长
对学生作业管理问题的关切
大连市教育局公布举报电话
大连市教育局举报电话
序号
地区
电话
1
中山区教育局
2
西岗区教育局
3
沙河口区教育局
4
甘井子区教育局
5
高新区教育文体卫生局
6
旅顺口区教育局
7
金普新区教育文旅局
8
普兰店区教育局
9
瓦房店市教育局
10
庄河市教育局
11
长海县教育局
12
长兴岛社会事业管理局
“十要求”出台后,大连市教育局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各地区教育行*部门和中小学校作出部署,提出“三立即”的要求:立即传达到全体一线教师,立即组织研读学习,立即全面做好落实。
为了切实强化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的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十要求”,及时回应广大家长对学生作业管理问题的关切,市教育局建立了区、市联动处理机制,通过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