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妇联、发展改革部门、人社局、商务主管部门、总工会:
为促进家*服务提质扩容,加强巾帼家*品牌建设,激励家*服务从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展示职业风采,促进家*服务业专业化、标准化、职业化发展,为家*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市妇联与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人社局、总工会、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联合举办大连市妇女第二届家*服务技能大赛。
一、大赛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巾帼家*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国家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策措施,提高我市巾帼家*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培育家*服务品牌,带动培养“知识型、技能型、专业型”高水平家*人才队伍,引导更多妇女在家*服务领域实现就业,为我市家*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二、大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
(二)承办单位
大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三)大赛办公室
主任:李丹市妇联发展部部长
于宏圣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处处长
毕轶君市商务局商贸流通与消费促进处处长
刘新峰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徐明书市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正处)
孙健市总工会女工部部长
刘舸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家庭工作部部长
张小红大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
成员:李一娜市妇联发展部三级调研员
韩琳市发展改革委科员
姚新刚市商务局商贸流通与消费促进处主任科员
叶梦娇市就业服务中心高技能人才部部长
王琳琳市总工会女工部四级调研员
李妍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家庭工作部副部长
张谦大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秘书
大赛办公室负责大赛赛事筹备、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大赛项目及规则
本次大赛包括母婴护理、养老护理、家务料理3个项目。大赛分为理论和实操两部分,理论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操成绩占总成绩的70%。
1.理论知识测试:采取闭卷笔试、封闭阅卷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得分按30%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
2.技能操作考核:主要考核参赛选手操作的熟练性、规范性、创新性及职业素养。选手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完成技能操作,裁判员现场评分。成绩采用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得分按70%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
3.最终成绩排名:选手按理论知识、技能操作成绩总和进行排名,无并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按技能操作成绩排名,若技能操作成绩相同则进行加时赛。
四、参赛范围
在大连市家*服务行业范围内从事母婴护理、养老护理、家*服务工作,符合以下参赛条件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
1.年龄22至55周岁(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从事母婴护理、养老护理、家务料理工作3年(含)以上的一线服务人员(不含医护人员)。
3.持有与申报服务专业相符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家庭服务业协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专业资格证书。
4.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具备较高的思想*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强,服务质量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无被投诉记录。
五、参赛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到年9月5日。
2.报名程序: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荐,由大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统一组织报名,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推荐表(一式两份)。
3.报名费用:本次大赛不收取选手报名参赛费用。
六、大赛时间
大赛拟于9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母婴护理、养老护理两项比赛与年第二届“工匠杯”职工技能竞赛家*服务赛项同步进行。
七、奖项设置
每个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分别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其他名次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对竞赛成绩合格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核发相应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八、大赛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把参加大赛作为扩大就业、促进家*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按有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组织激励引导本地区巾帼家*服务从业人员踊跃参赛。通过参赛促进技能培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提高我市巾帼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和职业价值感。
2.加大宣传,树立典型。各级妇联要加强宣传引领,以赛促训,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和榜样带动作用,全面宣传巾帼家*人的职业风采,展示新时期家*服务从业人员的新形象。
3.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承办单位要在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的情况下,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预案,强化宣教培训,确保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附件:大连市妇女家*服务技能大赛推荐表
大连市妇女联合会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商务局
大连市总工会
大连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
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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