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中山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的通知
中山区人才公寓位于中山区桃源里3号、4号,环境优美闲静,条件优越舒适,家具、电器等生活设施配备齐全,大户型房租元/月,小户型房租元/月。为吸引更多人才到中山区就业创业,根据《中山区人才公寓入住管理暂行办法》,8月19日起,受理符合条件的在中山区注册并纳税企业、科研单位的工作人员入住申请(详见附件1管理办法第四条),9月1日始即可入住,现就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年8月19日开始受理
二、申报地点
中山区公共行*服务中心(杏林街62号)四楼人才服务中心
三、申报条件
在中山区注册并纳税企业、科研单位的工作人员,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无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住:
1.被市级或市级以上*府部门认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人才、地方级领*人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博士、副高职称及以上人才或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一级),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职称人才或高技能人才(技师二级),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初级职称人才或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三级),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4.区*府研究同意的其他人员。
四、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1管理办法第六条(各种材料或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彭毅联系
附件1:《中山区人才公寓入住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中山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审核表》
大连市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8月15日
温馨提示
因为是今天刚发布的,可能是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附件暂时无法下载,小编已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