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来了!
你们总说“走丢”的
沙河口和旅顺口区
住房补贴申请终于出通知了!
这次是真的出通知了!
小编带你们看看
这两个区的住房补贴通知
沙河口区为深入落实《〈关于落实“5+22”人才*策的几个具体问题〉及31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19号)、大住建发[]号《关于开展年第一批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受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沙河口区将开展年第一批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NO.1申请条件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申请之日距毕业未满5年内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2??与注册地为沙河口区的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提供自主创业的相关凭证;
3??申请之日前,已在大连市内五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在单位所在地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园区视同一个地区)没有产权住房(含公寓);
5??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发放补贴意见。
NO.2申请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登记表1份(登录学信网打印);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若工作身份为公务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截止到申请之日,在市内五区(中西沙甘高)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1份(社保中心自助打印);
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企业需要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手写写明:此副本仅用于办理沙河口区年第一批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资格认定);
《大连市沙河口区年第一批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一式2份,两份表格均为原件,表格填写详见填表说明(表格已包含填表说明,可通过沙河口区*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