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本次公开招聘,提供39个专业技术及管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详见《年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中所列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二)向社会公开发布岗位招聘信息;
(三)报考人员报名;
(四)笔试,公布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资格审查;
(六)面试,公布面试成绩,确定拟考核人选;
(七)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八)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九)公示;
(十)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备案,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信息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大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