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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0/8 2:19:00

我在外地有房,在大连无房,目前我在大连租房居住,可否提取公积金?额度是多少?

市民叶先生:

住房公积金咨询台

本人及配偶在大连市行*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承租大连市住房用于自住的,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租金,与其在外地是否有住房并无关系。

办理手续

租房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根据所租房屋性质的不同需提供以下材料: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应提供身份证明、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租住公有住房的职工,应提供身份证明、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公有住房租赁证》。

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应提供身份证明、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现场签署单身声明)、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的家庭无房产证明。

家庭无房产证明自开具之日起30日内有效,其中在市内(含高新园区)、金州新区(保税区)、瓦房店(长兴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核实家庭房产情况,个人无需提供。

如提取租房职工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办理地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办事处。

提取额度: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的,根据实际租金额度提取;

2、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年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21,元;

3、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咨询台

文字:大连公积金管理中心

图片:网络

编辑:湘烨、小王、隋昉、雨辰、沐沐

校对:*

编审:郑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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