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粉丝找到百晓生咨询“双迪众创美业”这个项目,医美行业百晓生不太了解,我就去知乎搜索了一下,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很多网友表示“交智商税”“传销”“一步步上当受骗”。
图片来源于知乎
不仅众创美业遭人诟病,大连双迪旗下“食用菌”产品也颇受争议。
值得一提的是大连双迪几年之前“藤黄果”的产品被爆出虚假宣传,随后这款产品慢慢的销声匿迹淡出视野。随之而来的是“食用菌”的各款产品像极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般出现在大众视野。
推广分享:10%比方推广产品1万,公司奖励1千,以此类推。合作:A、B两个市场开展,钻卡的推广市场奖励10%,日收入1万封顶;金钻卡的奖励12%,日收入1.5万封顶。举例:分享他人购买产品、每人每月只分享2个人为例来算:第一个月合作奖励为×10%=,第二个月为,第三个月,第四个月,第五个月3,第六个月6,以此类推,一年下来,大家自己算有多少。如果我们做得慢,给自己3年时间达到这样的收入怎么样。如果推广产品,呢?自己算一下。。。管理:金钻卡20资格为例:1-5代奖励分别为:15%(1代);10%(2代);5%(3代);3%(4代);2%(5代)举例:您销售了10个人使用产品,这10个人就是您的第1代,这10个人每人再销售10个人买产品,那您的第二代就是人,依次类推……举例:先从小里算,每人每年组织奖收入0元(每月不到元)计算:1代:10个客户,0×15%×10个=;2代:客户,0×10%×个=1万;3代:0客户,0×5%×0个=5万;4代:1万客户消费,0×3%×1万客户=30万;5代:10万客户,0×2%×10万客户=万如果每人每年组织奖收入1万呢?自己算一下。信任:按照上属收入的5%比例,公司额外拨出奖金,奖励给被推荐人,加权平均分红。累计福利:根据合作奖励收入来决定。收入达到1.5万,为一星经销商,国内游;收入10万时二星,国外游;收入68万为三星经销商,万为四星,万为五星,福利奖励旅游计划待定。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康尔轻创”以注册VIP为名,缴纳入门费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组成层级关系,多层次团队计酬行为,此模式以涉嫌传销。
接下来看看大连双迪员工是怎么介绍产品的。
这种产品不应该标注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字样,根据销售介绍:大连双迪的《食用菌》是可以找病查病的,吃了“食用菌”可以达到延年益寿,百晓生建议大连双迪将这种产品应该被标注为“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