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
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贯彻落实“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贯彻落实“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前期工作成果,严防校外培训旧态重演,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做好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培训行为
1.全面公开校外培训机构信息。
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寒假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