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连板大连重工7月5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7月1日、7月4日、7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于年6月18日披露,预计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万元-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9%-.13%。
经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除以下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公司6月16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装备集团”)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股份数量不超过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参与该业务股份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公司控股股东重工装备集团之母公司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装备投资”)的股东由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连市国资委”)变更为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运营公司”)。经上述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重工装备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大连市国资委。本次无偿划转后,市国资运营公司通过大连装备投资间接持有大连重工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2.18%。因此,本次无偿划转构成同一控制下上市公司间接收购。本次收购符合相关规定,收购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同时,市国资运营公司本次披露的《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中亦提及“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具备条件后,收购人将持有的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无偿划转至大连市国资委”。
根据市国资运营公司通知市国资运营公司要求公司控股股东重工装备集团及其股东大连装备投资启动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集团”)所持有的大连重工6.47%股权无偿划转至重工装备集团相关工作,拟划转股份数量为,,股。重工装备集团与国投集团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划转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