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和行政机关补充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号)有关规定及《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委发﹝﹞18号)及《医院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及青年骨干招聘公告》(年12月16日发布)等相关文件,医院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骨干若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热爱医疗卫生行业;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七)招聘计划中的英语六级是指CET6成绩合格(分及以上),或具有同等水平;日语一级是指具有国际日语一级证书,或具有同等水平。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医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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