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7日电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7日公布了大连银监局对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的行*处罚决定书(大银监罚决字〔〕6号)。
处罚决定书显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夏立国,主要违法事实为:该支行贷款发放后资金监控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网站
大连银监局依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51号)、《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年第1号)、《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银监发〔〕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中心支行罚款人民币50万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