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作业大连要这么做
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管理,是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市持续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的各项措施,先后出台了《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大连市人民*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委办发〔〕30号)和《大连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大连市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教发〔〕37号),不断规范学校管理,努力营造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
日前省教育厅下发了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
对中小学生作业管理工作
进一步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
01
学校必须“零起点”教学
严禁敷衍教学超纲超进度教学。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对于新的知识内容一律“零起点”教学,保证课堂教学完整性。对于非“零起点”教学的学校和校长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严禁强制或暗示学生订阅教辅材料等行为。
02
学校必须合理确定考试难度
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排名。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不出偏、怪考题,考试难度适当。严禁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考试成绩、名次等信息,校内不得开展各班级学生考试成绩排名。
03
严禁挪用挤占自习课时间
学校必须控制作业总量,严禁挪用挤占自习课时间。学校制定作业实施方案,教务部门、年级组长、班主任分别协调统筹学校、年级、班级各学科教师科学合理布置作业,把握作业内容形式和总量。学校要明确规定合理充足的学生自习课时间,严禁无故挪用、挤占。
04
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
教师必须精准布置作业,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45分钟,初中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严禁教师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