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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大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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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教育局、先导区教育行*部门,在连各高校、市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的通知》要求和市委、市*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为全力遏制疫情蔓延,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我市教育系统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迟开学(开园),取消召集日。全市中小学一律取消原定2月28日的召集日,各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开园),严禁提前开学(开园),春节返乡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要提前返校,具体开学(开园)时间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和市委市*府统一部署确定。教师上班时间另行通知。二、暂停全市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没有到实习岗位的学生一律暂停前往岗位,何时到岗到校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三、暂停举办一切聚集性活动。各地区教育行*部门、各教科研部门、各学校、各级各类实践中心(科技活动中心、劳动教育基地、学农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校外培训机构等在疫情流行期间不得举办参观、实践、考试、线下教学培训、辅导答疑等聚集性活动;全市中小学及校外培训机构的自习室一律停止对外开放,课后服务一律暂停;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和教师严禁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违规补课;各级各类体育、艺术训练和比赛一律停止。四、暂停校园场地对外开放。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坚决阻断病源进入校园。各大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取消各种旅游团组进入校园。各中小学校园场地暂停对外开放并做好公告。五、强化疫情监测。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含留学生)的教育管理,非必要原因不外出,尤其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加强疫情监测,对在校师生(含幼儿园)继续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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