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来了
等了那么久的
高新区年第一批
住房补贴公示名单出来了!
还有西岗区年三季度
租房补贴资格复核的通知也有了!
来看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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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年第一批初审合格的
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申请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高校毕业生:
根据《大连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要求,现对年第一批初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人员名单共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月14日至10月21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公示后的名单将报区住建部门进行住房查验。
公示名单中如有租住高新区人才公寓人员,根据《大连高新区人才公寓入住标准和审核办法》,“人才公寓与大连市住房补贴,这两种保障方式不可兼得”,住房查验时会进行甄别剔除。
?附:高新区年第一批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请资格初审认定合格人员名单(名单下载见文末)
图源:摄图网ID
说完高新区的
再来看看西岗区
年第三季度
租房补贴的复核通知!
西岗区关于开展年
三季度新就业或自主创业
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资格复核的通知
根据《大连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策规定,每季度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须重新复核人才资格,西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开展年第三季度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资格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提交复核材料的人员范围
1、经西岗区资格认定通过、申请租房补贴且现工作单位仍在西岗区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不含年第一批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资格申请初审合格人员);
2、经大连市其他区资格认定通过、申请租房补贴且工作单位已于年7月1日前转入西岗区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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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复核所需提交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现工作单位与初次资格认定时所在单位保持一致的,需提交年7月—9月的社保缴费明细1份。
(二)高校毕业生现工作单位与初次资格认定时所在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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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市西岗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1份;
2、与现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书复印件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单位提供工作满一年证明);
3、年7月—9月的社保缴费明细1份;
4、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三)高校毕业生工作单位新转入西岗区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人才住房保障地区变更申请表》2份;
2、《大连市西岗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与现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书复印件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单位提供工作满一年证明);
5、年7月—9月的社保缴费明细1份;
6、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注:如社保缴费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需实际工作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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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受理时间与受理地点
受理时间:10月13日—10月23日
受理地点: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号白云物业大厦三楼西岗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大厅11号窗口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周六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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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大连市西岗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下载见文末)
?附件2:人才住房保障地区变更申请表(下载见文末)
小编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