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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大连两类人员可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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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80号)要求,市人社部门自年9月30日起逐步退出水平评价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为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补考工作,1月27日,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将有关事宜进行通知。

可申请补考的范围包括以下两种:

(一)年9月30日后在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不含电工)单科未通过人员。

(二)年12月31日后在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参加电工职业技能鉴定单科未通过人员。

有补考需求的单位、个人,均可自愿向已具备资质的社会培训评价机构提出申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由其按规定组织开展评价。

原职业资格成绩限年12月31日前提取一次,如考试仍未通过,需要按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要求,重新申报技能等级认定。

有补考需求的单位、个人请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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